因應國內已進入腸病毒流行期,近期仍有新生兒腸病毒重症 死亡病例-轉知公文
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12月2日 發文字號:桃婦托字第1140026910號
主旨:因應國內已進入腸病毒流行期,近期仍有新生兒腸病毒重症 死亡病例
說明: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4年11月27日社家支字第 1140117152號函及本府衛生局114年12月1日桃衛疾字第 1140106821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防範腸病毒疫情在機構內傳播,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 下稱疾管署)前於本(114)年6月24日以疾管感字第 1140500179號函訂定「產後護理之家及托嬰中心因應腸病毒 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」,請各機構針對因應腸病毒疫情防疫 作為進行自我查檢,並督導其依循「托嬰中心感染管制手冊 」,加強落實感染管制措施,諒達。
三、另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,近期腸病毒疫情上升,截至本 年11月15日累計19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確定病例(含9例 死亡),為近6年同期最高;其中新生兒腸病毒感染併發重 症確定病例累計15例。因此在腸病毒疫情流行期間,請貴中 心持續提高警覺,留意新生兒及幼童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, 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,並加強下列防疫作為: (一)宣導(張貼衛教海報、發送衛教單、電子網絡通知等)腸病毒防治相關資訊、手部衛生及咳嗽禮節,提醒工作人員 、受托嬰幼兒家長及訪客等注意。 (二)對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有進行腸病毒之症狀監視。 (三)對於疑似/確定感染的服務對象,應採取適當的隔離防護措 施。 (四)請宣導家長於接送前洗手,必要時戴口罩;另訂定並落實 訪客(含家屬)管理,且有訪客紀錄。訪客管理規範張貼 於明顯處,提供訪客手部衛生所需設施(乾洗手或濕洗手 ),請訪客探訪前洗手、測量體溫,且限制有發燒、咳嗽 等呼吸道症狀或疑似腸病毒感染常見症狀的訪客探訪。 (五)訂有腸病毒感染個案群聚或群突發之監測通報機制與處理 流程,包括機構之腸病毒監測機制、通報地方主管機關方 式、工作人員調度、使用個人防護裝備、個案安置(隔離 、就醫或返家)、疑似感染區域(含動線)清潔消毒等, 並確實執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