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疾管署監測數據顯示,本市腸病毒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已連續12周超過流行閾值,且明顯高於近10年同期,亟需加強腸病毒防治,請落實下列腸病毒防治措施:
(一) 提供托育人員、學生與家長正確之腸病毒相關知識。
(二)洗手台放置洗手乳或肥皂等洗手用品,並教導幼童正確洗手步驟及洗手時機。
(三)現處腸病毒流行期,建議托嬰中心內可改用1,000ppm 濃度漂白水並提高消毒頻率,尤其需加強幼童經常活動之公共空間等高風險場地。
(四)如托嬰中心內出現腸病毒個案,建請暫緩跨班活動直至疫情需緩為止,如遇放學時間等無法避免跨班接觸時,請輔導幼童配戴口罩並遵守咳嗽禮節。
(五)落實生病不上學,感染腸病毒之幼童應以發病日起算,請假在家休息7天,以減低傳染的機會。
(六)托嬰中心如有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、疱疹性咽峽炎或腸病毒感染(含疑似感染),應於發現或知悉病童時起48小時內,至「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」完成通報作業。
(七)自4月22日起本市符合「桃園市腸病毒防治措施」第5項規定,全行政區校園及機構須執行1127停課標準(同1班級1周內有2名腸病毒病童時,該班停課7天),執行至流行閾值下降止。